领看中文 > 综合其他 > 光切合计 >
        “是的,”源赖光干脆指着纸上的字念给他听,“‘有男求娶一女,女父不允,害其命而妻之。婚十年,无后,男遂别居,以狸猫为礼,意害之。女食狸猫而化妖,体巨,或眠数月,醒则食人,害侍女及夫十数人。’就是说,此妖为女子被其夫抛弃,心生怨气所化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鬼切很少对将要被退治的目标多加思索,食人的东西总不会是好的,但这一次,“被抛弃”这种遭遇,令他有些微妙的物伤其类——鬼切所畏惧的,不过是主人另有心爱的刀,将他丢进仓库罢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知道自己不该出声,但不知怎的,忍不住开口道:“如此,倒也可怜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说完他就后悔了,对妖怪心生怜悯,是绝对不能允许的事。

        源赖光轻轻瞟了他一眼,鬼切立刻想伏地请罪,但源赖光继续低头看手中的文书,语气平淡:“的确可怜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也许是源赖光的反应给了他勇气,鬼切忍了一会儿,又道:“那么,有没有办法,可以救她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没有,”源赖光道,“人可以化妖,可以化鬼,可以成神,但非人之物绝不可能逆转为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而既然不能逆转,又是食人的东西,自然要被退治、灭杀。

        鬼切明白这个道理,只是他难以接受,被抛弃的受害者反而要成为清除对象这种事。他知道源赖光不会“随便”抛弃他,但倘若“不随便”呢?如果确实存在着比他更强大的刀,他难道还有脸面赖在主人身边吗?

        “鬼切,你在怀疑正确与否吗?”源赖光写了几个字,收起案上的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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