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镖进出书房后,茶几上摆好五瓶葡萄酒和两个酒杯。

        布莱恩是有小心思的,康里对于喝什么酒毫不在意,只是平日里应酬时他会注意,什么酒该怎么喝,喝得快还是喝得慢,由此来体现他的良好素养,也由此留下习惯,喝红酒总是漫不经心的,喝别的酒大多一心一意。

        眼下有事务处理,当然不能让他一心一意盯着酒喝。

        康里抿一口红酒,接过布莱恩递来的文件摊开放在腿上,随口一问:“你觉得那个安格斯怎么样?”

        布莱恩不大情愿道:“不管我觉得怎么样,你都已经准许夏佐和他混在一起……教他汉语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次去英国,康里本该把被丢在那里历练的儿子带回来,因为他惹上安魂会,正被安魂会追杀。到了英国才知道,佐铭谦适应得挺好,还和艾维斯五世的私生子安格斯混在一起。

        二十几岁的安格斯带着十几岁的佐铭谦在战乱里合伙发战争财,安格斯替他挡住来自安魂会的敌意,利用自己的耳目帮他躲过几次追杀,两人之间似乎有了该死的友谊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康里想干脆把儿子带回来,他可以让他被安魂会追杀,与安魂会为敌,但绝对不能和安魂会的人牵扯在一起,更别说要厮混成生死之交之类的合作关系。他有大把时间等着艾维斯五世的儿子们为地位厮杀,为权力厮杀,那会很有趣,可是混进去自己的儿子就不一样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艾维斯五世的三个儿子里面,安格斯从不被承认,又是公认的最放荡、最无能,在他们这些外人看来却是最危险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过去康里和安格斯在某些宴会上见过几次,金发蓝眼的家伙总是带着一脸不羁的笑意,身边也总跟着几个同样看起来心情灿烂满脸笑意的傻小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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