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哟。”王婶说,“这才进门多少日子,就揣上了?”
“一个月出头。”曹大膀在案板上剁骨头,剁得咚咚响,声音也往那边送,“王婆摸实的,滑得跟珠子滚。头胎。我们曹家这院里的种,从来壮。”
王婶嗯了一声,眼睛往扫雪的巧云那边飘。“巧云呢?三年了吧?”
“她?”曹大膀刀不停,“她身子壮,不着急。她要是想要,比谁都快。”
王婶走了,巷子里传的话不是这个版本。传的是二房进门一个月就揣上了,大房三年肚子平平,曹大膀把大房当长工使,把二房当娘娘供。话传到曹大膀耳朵里,她把案板上的骨头剁得更高,说:“谁再嚼,我把骨头剁到他脚面上。”
巧云自己没嚼。她一天到晚手里有活,扫院,喂猪,劈柴,腌菜,洗全家的衣裳,手在冷水里泡着,泡得指头通红,关节肿起来。她干得比两个长工还多,干完也不歇,蹲在柴棚前把乱柴一根根码齐,码得整整齐齐。
曹大膀看她干,嘴上不说,心里有数。夜里她跟郑山说了:“巧云活太多。你心里有数就行,别当着她面说。”
郑山说:“娘,我知道。”
“你知道就好。”曹大膀吹了灯,“小雁夜里呕,你多担待。她如今身子里有两条命,你让着她。”
让着的结果是郑山半个月没进巧云的屋。头几天他还过去坐一坐,坐一会儿小雁那边呕一声,他就起身回来了。后来他干脆不去,怕过了头叫街坊看见,说曹家有了新婆娘就嫌旧的。他在自己屋里睡,炕烧得热热的,一个人躺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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